立法會直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A 07/08-25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 法律公告編號
1. 《2008年會社(房產安全)(豁免)(修訂:政府房產內的會址)令》 91/2008
2. 《2008年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修訂)規則》 92/2008
3. 《〈2007年逃犯(澳大利亞)(修訂)令〉(生效日期)公告》 93/2008
4. 《〈商船(防止空氣污染)規例〉(生效日期)公告》 94/2008
5. 《〈2007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費用)(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 95/2008

其他文件

1. 第90號 - 語文基金截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經審計帳目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2. 第91號 - 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四十九號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提交的補充報告書
(2008年4月 ─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四十九A號報告書)
(由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黃宜弘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watch

3. 《〈2007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4. 《〈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鄺志堅議員問:watch


政府將在本財政年度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計劃的受助人發放額外一個月的標準金額,以及向每名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一次過發放3,000元。然而,有傳媒發現,由於部分在私營安老院舍(下稱"院舍")居住的長者以綜援金繳交院費,院舍得以自由動用他們的銀行存款。有些院舍竟擅自將他們去年獲政府額外發放的一個月綜援金剋扣,作支付院費之用,該等長者因此無法享用政府的回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上述院舍擅自剋扣長者綜援金的事件,社會福利署有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包括懲處有關的院舍,以及要求該等院舍將有關的綜援金交還予長者);

    (二) 針對上述問題,政府會不會考慮修訂《安老院實務守則》(例如規定如果長者以綜援金繳交院費,有關院舍每月只可向該等長者收取一個月的綜援金作為院費),以保障有關的長者;及

    (三) 當局有甚麼措施及方法,確保本年度向有關的長者額外發放的綜援金及高齡津貼不會被院舍剋扣?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 劉千石議員問:watch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下稱"積金局")經小額錢債審裁處及各級法庭向僱主追討拖欠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供款的個案數目和涉及的金額;

    (二) 是否知悉上述個案當中,獲判申索得直但有關僱主沒有按法庭判決支付欠款的個案數目和涉及的款項,以及最後成功討回欠款的個案數目和涉及的金額,並按所採用的各項執行判決的方式(包括房產押記令、第三債務人命令、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和清盤等)列出分項數字;以及積金局每年處理該等個案的行政費用和涉及的員工職系類別及人數;及

    (三) 當局有甚麼新措施進一步改善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楊孝華議員問:
(譯文)watch

據報,在今年的復活節假期期間,香港國際機場的單日航班升降數目,在3月20及21日分別創下了906及945架次的紀錄,遠高於每日平均的810架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為處理上述長假期的額外升降航班增撥了多少額外資源(包括人手);

    (二) 當局會不會考慮持續維持上述的每日航班升降高紀錄,而不是按照在2007年5月公布的計劃,把跑道航機升降容量逐步增至2009年的每小時58架次,然後再增至2015年的每小時68架次;如果會,當局維持該紀錄的計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有關的條件限制是甚麼;及

    (三) 鑒於當局在向本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2008年3月17日的會議提交的討論文件中表示,正研究所需的額外人力資源,以落實香港的空域及跑道航機升降容量顧問研究就進一步提高跑道航機升降容量而提出的建議,當局在研究所需的人力資源時,會考慮甚麼因素,並會在何時把詳細方案提交本會的有關委員會考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林偉強議員問:watch


據悉,設於灣仔海旁的狗公園自去年4月啟用以來,甚受區內外的狗主歡迎。另一方面,灣仔區內其他地方的放狗活動則減少了,壎舠〞p因而有所改善,而市民所受到的滋擾亦減少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有沒有總結設置這個狗公園的經驗;如果有,經驗是甚麼;

    (二) 在目前政府財政充裕的情況下,會不會在全港各區設置狗公園;及

    (三) 鑒於現時養狗已成為潮流,但大部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公園均禁止市民攜犬入內,亦有個別狗主偷偷在深夜時分在公園放狗,政府會不會在一些面積較大的公園劃出部分地方作狗隻活動區,一來方便狗主,二來也減少因個別狗主違例在公園放狗而引致的壎肭暋D?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 梁耀忠議員問:watch


關於在天水圍和北大嶼山興建公立醫院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了在天水圍興建醫院而進行的研究的詳情和醫院的興建時間表;

    (二) 有沒有在天水圍預留醫院用地;如果有,地點在哪裡;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 在北大嶼山興建醫院的計劃的最新進展和醫院的興建時間表;計劃在醫院啟用初期所提供的設施和服務的詳情;以及當局打算應用於該醫院的公私營合作模式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衛生局局長

6. 方剛議員問:watch


財政司司長在本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寬免本年度的商業登記費,讓所有公司受惠。然而,有固定攤位小販及流動小販向本人反映,他們須繳交牌費而不是商業登記費,因此未能因是次寬免措施而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在香港從事各類經濟活動的商戶須向政府繳交哪些登記費用,以及現時有多少間商戶須繳交商業登記費;

    (二) 現時須要及不須繳交商業登記費的販商各有多少;他們須就有關的販賣活動向政府繳交哪些費用和涉及的金額;及

    (三) 鑒於固定攤位小販及流動小販現時須向政府繳交牌費以繼續經營他們的業務,該項安排與繳交商業登記費的性質類同,政府有沒有計劃在本財政年度同時寬免小販牌費,以達致"還富於民"的目標;如果有計劃,會不會與商業登記費的寬免安排看齊,即寬免整年度的小販牌費;如果沒有計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壎竻膚蔽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李卓人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目前有多少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按其聘用條款未能享有法定假日以外的有薪公眾假期,並按政府部門列出有關的分項人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8. 何俊仁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下列有關死因裁判法庭的資料 ─ 

    (i) 關於須呈報的死亡個案

    須呈報的死亡個案 個案數字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總數


    病理學家未能


    確定死因


    死因裁判官發出屍體剖驗命令


    死因裁判官批准免將屍體剖驗


    死者家屬申請


    豁免屍體剖驗


    死因裁判官決定調查死因


    就死因開庭研訊


    非官方人士申請展開死因研訊


    律政司司長申請展開死因研訊



    (ii) 關於無須呈報的死亡個案

    須呈報的死亡個案 個案數字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死因裁判官發出屍體剖驗命令


    死者家屬申請豁免屍體剖驗


    就死因開庭研訊


    非官方人士申請展開死因研訊


    律政司司長申請展開死因研訊



    (二) 死因裁判官在決定應否展開死因研訊及發出屍體剖驗命令時所考慮的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9. 李柱銘議員問:


關於九龍地區的道路交通噪音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東九龍走廊、西九龍走廊、太子道東、太子道西及龍翔道的交通噪音測量數據,以及該等道路的交通噪音情況是否有惡化跡象;

    (二) 過去3年,政府每年接獲涉及上述路段的交通噪音的投訴數目;及

    (三) 現時上述路段有否設置隔音屏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加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0. 石禮謙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成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研究如何鼓勵生育、提升和培育人力資源,並制訂相關策略和可行措施。然而,除了推廣社區幼兒護理及由2007-2008年度起提高子女免稅額外,當局並無其他具體的鼓勵生育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在制訂人口發展策略方面的進展如何,以及將於何時推出有關政策;及

    (二) 當局會否考慮進一步提供經濟誘因,例如效法新加坡及意大利當局,向新生嬰兒的家庭發放獎金,或參照挪威、德國及芬蘭等歐洲國家的做法引入育嬰假,以鼓勵生育,從而紓緩人口老化的壓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1. 蔡素玉議員問:


本會於2006年7月通過修訂《博彩稅條例》(第108章),其中一項修訂是加入條文,訂明民政事務局局長("局長")就賽馬投注發出的牌照,須規定牌照持有人(即香港賽馬會("馬會"))在每個接受投注的處所(即場外投注站)顯眼地展示告示,而告示須"載有對沉迷賭博而引致的問題的嚴重性的警告",以及須"提供可供問題賭徒及病態賭徒在香港使用的服務及設施的資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局長有否規定上述告示的字體大小及擺放位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可否詳細列出於各場外投注站展示的告示的數量、大小和擺放位置;及

    (三) 自上述條文實施以來,政府和馬會分別接獲多少宗與展示該告示有關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政府和馬會跟進這些投訴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2.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網站的資料,自2007年6月以來,私人住宅物業的租金按年錄得雙位數字的升幅。本年2月的按年升幅達23%。住屋項目佔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籃子成分的29%,因此,租金成本大幅飆升會對整體通脹率造成重大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2008年1月9日本會會議上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政府當局並不知悉個別物業是業主還是租客直接受惠於2007-2008年財政年度的差餉寬免措施,政府有否實施任何政策或措施,以減輕租屋人士的財政負擔;及

    (二) 政府會否檢討申請售賣土地表制度的運作,以期增加房屋供應,從而降低私人住宅物業的租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劉慧卿議員問:


不少新建的政府建築物(包括文康設施)都在地下設置空間廣闊的入口大堂,為這些空間提供空氣調節需耗用大量能源。最近本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審議新建築物的工程項目時,本人促請當局在設計新建築物的入口大堂時,盡量採用自然通風的設計,以省卻提供空氣調節,從而節約能源。關於改善新建建築物的能源效益,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是否有以公帑興建的建築物的入口大堂採用了自然通風設計;當局會否考慮在以公帑興建的新建築物盡量採用該設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鼓勵地產發展商對工商業樓宇和住宅樓宇的入口大堂採用自然通風設計;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規定新建建築物須安裝指定的節能裝置和可再生能源設施,例如移動及日光感應器和引入天然光的太陽採光導管以減低照明需要,備有回風裝置的雙層玻璃幕牆以減少空氣調節系統的能源消耗,以及太陽能光伏板以提供輔助電力;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4. 單仲偕議員問: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第593章)已於去年12月22日全面實施。不欲收到非應邀傳真、短訊或預錄電話訊息的市民可把其傳真/電話號碼在電訊管理局設立的有關登記冊登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分別有多少個傳真/電話號碼已在該3個登記冊登記,以及該等數目分別佔有關號碼總數的百份比;

    (二) 至今接獲關於已在有關登記冊登記的號碼用戶仍收到有關類別的非應邀電子訊息的投訴宗數,以及電訊管理局如何跟進該等投訴;

    (三) 至今有多少個電子訊息發送人訂購登記冊的資料,以及該數字佔有關的經營者數目的百份比;及

    (四) 有關登記冊的運作開支詳情為何;現時每年每個登記冊1,600元的訂購收費能否收回成本,以及有否評估該收費是否有下調空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5.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兒童免疫接種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較早前當局表示會研究為全港12歲以下的兒童免費注射流行性感冒("流感")疫苗,該研究有何最新進展,以及當局會否在下次流感高葧薇蚆{前落實該研究的建議;及

    (二) 鑒於有報道指當局委托大學就將新疫苗或混合疫苗(包括肺炎球菌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的成本效益研究已經完成,該項研究的結果為何,以及當局會否考慮參考該研究的結果,並在短期內更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衛生局局長

*16.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協助在內地定居和已返港定居的長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當局收到定居於內地的長者因遇到生活困難而求助的個案數目,以及引致這些困難的原因;

    (二) 鑒於內地物價近月持續上漲,政府會否重新考慮進一步放寬現時長者領取高齡津貼的離港期限,以減輕在內地定居的長者的生活壓力;及

    (三) 是否知悉在過去兩年,因為經濟或健康原因而從內地返港定居的長者人數;以及當局向他們提供甚麼協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7.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不同地區的政府康樂及文化設施收費有差異的原因及差異的詳情;及

    (二) 當局有否嘗試收窄或消除該等差異;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有否考慮改變政策,透過降低收費將有關差異收窄?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8. 石禮謙議員問:


據報,勞工處和屋宇署在去年年底曾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檢查裝修和維修工程工地,發現在18個吊棚當中只有1個完全符合安全規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裝修及維修業中小企高空工作防墮裝置計劃"於2005年10月推行以來,當局分別接獲和批出多少宗該計劃的資助申請、批出的資助總額,以及部分申請被拒絕的原因;及

    (二) 會否加強推廣建造業高空工作的安全,進一步推廣正確使用懸空式棚架(俗稱"狗臂架")和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的方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9. 劉慧卿議員問:


據報,學生資助辦事處鑒於專上學生拖欠償還貸款問題嚴重(2006-2007學年的拖欠款項總額達1億1,700萬元),正研究將拖欠還款兩季或以上的個案的借款人的資料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藉以阻嚇借款人無理拖欠還款。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上述做法會否影響借款人日後獲銀行批核貸款、信用卡及按揭貸款的機會,以及會否違反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頒布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有關條文;若有,評估的結果;及

    (二) 會否主動瞭解借款人拖欠還款的原因並作出跟進,以期協助他們盡快償還貸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20.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單車設施及推廣騎單車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區議會分區列出所有公共單車徑、單車停放位及單車公園的位置和負責的政府部門(包括設計規劃、興建及管理),以及去年在各區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數目和傷亡人數;

    (二) 有否評估上述政府部門的職能有否重疊,以及應如何協調該等部門,令它們就確保單車設施安全及減少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方面的工作向公眾負責;以及會否考慮訂立有關騎單車的中央政策,並設立一個跨部門委員會,以統籌單車設施的管理及推廣騎單車的工作;及

    (三) 會否考慮研究鼓勵市民使用單車對空氣質素和健康的影響,以及會否與本地單車組織合作,向所有小學生提供免費或廉價的騎單車訓練課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2007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律政司司長 watch

2. 《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草案》 環境局局長 watch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watch

    議決將於2008年3月1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釋義及通則條例(修訂附表6)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49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 停收外傭徵費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watch

    本會促請政府立即停止徵收"外傭徵費"。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後刪除"立即";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在停止徵收前一次過注資不少於200 億元入 '僱員再培訓基金' ,以基金的投資收益彌補因停收 '外傭徵費' 而令僱員再培訓局損失的收入"。

    就李卓人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並在停止徵收"之後刪除"前一次過注資不少於200 億元入",並以"後,善用現存的"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以基金的投資收益彌補因停收 '外傭徵費' 而令僱員再培訓局損失的收入"。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 人權和回鄉權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watch

    本會促請中央政府履行在7年前爭取申辦奧運時作出的承諾,改善人權,發展民主;此外,鑒於多名香港市民被中央政府禁止回到內地近20年,本會呼籲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的中國公民自由出入內地的權利,並促請行政機關協助這些市民恢復他們的回鄉權。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譚耀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促請中央政府"之前加上"支持北京舉辦奧運,現謹";在"承諾,"之後加上"以有效促進國家在環保、教育、體育、科技、經濟及文化等各方面的發展,以及有助";在"民主;"之後加上"為了令中央政府能順利履行承諾,本會反對一切杯葛奧運、干擾及破壞奧運聖火傳遞的行為,以及譴責一切失實及辱華的言論;";在"此外,"之後刪除"鑒於多名香港市民被中央政府禁止回到內地近20年,本會呼籲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的",並以"本會促請特區政府在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 '一國兩制' 的原則,以及尊重內地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協助有需要的香港"代替;在"中國公民"之後刪除"自由出入內地的權利,並促請行政機關協助這些市民恢復他們的";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權",並以",以加強兩地居民的交流"代替。

    就譚耀宗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中國公民"之前刪除"促請特區政府在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一國兩制' 的原則,以及尊重內地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協助有需要的香港",並以"呼籲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的"代替;在"中國公民"之後加上"自由出入內地的權利,並促請行政機關協助這些市民恢復他們的";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以加強兩地居民的交流",並以"權"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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