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過去一年,政府有否就各政策局的職能架構和分工進行內部研究;若有,初步的研究結果,以及有否參考和採納上述收到的相關建議;若有,所採納的建議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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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行政長官早前提出成立的發展局的職能;該局與現時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環運局")的工作會否重瞗F政府會否重組上述兩個政策局的分工;以及為避免給予公眾人士政府只顧發展而忽略保育的印象,政府會否考慮同時成立環境保護局,專責處理現時由環運局負責的環境保護("環保")工作,以便政府更能集中和獨立地推動環保;若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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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鑒於現時壎芮盓Q及食物局("擎盓")的工作範疇眾多,政府有否計劃重整該局的架構及分拆其部分職能;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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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會否考慮本人多次提出的建議,將擎盓膜庛g濟發展及勞工局分別負責的勞工事宜(包括就業支援、失業援助、勞工權益保障和技能提升等),交由單一政策局負責,以便協調有關的工作及有效地分配和運用資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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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鑒於市民對文化日益關注,以及本人多次提及成立一個獨立的政策局處理文化事務的必要性,政府會否考慮成立新的文化局,負責所有涉及文化的工作,並參與其他政策局制定政策的過程,以便政府推出的政策能充分反映社會對文化的關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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