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有否調查政府實施5天工作周,對其僱員的士氣、家庭生活和消費模式以至金額、對整體的經濟狀況,以及對公共服務的質素有何影響;若有,調查的結果;若否,會否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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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過去3年,政府僱員加班的情況如何;該情況在實施5天工作周後怎樣變化,以及會否監察這情況;有否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門,鼓勵員工準時下班,以免超時工作影響家庭生活,違背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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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是否知悉至今有多少家商業機構效法政府實施5天工作周,以及該數字佔商業機構總數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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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有否統計勞動人口當中,每周上班5天的人數和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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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有否評估是否越來越多機構實施5天工作周,以及會否推出政策和措施,鼓勵公、私營機構實施5天工作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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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鑒於《公眾假期條例》把每年的17天節日指定為公眾假期,如某節日適逢在星期日,則有關的公眾假期會定為該節日的前1天或翌日,而實施5天工作周的機構一般會把星期六定為休息日,政府會否修訂該條例,以訂明如某節日適逢在星期六,則指定另一日(如前一個星期五或隨後的星期一)為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