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訴 專 員 決 定 , 主 動 調 查 社 署 , 在 審 批 傷 殘 津 貼 及 處 理 上 訴 個 案 時 , 是 否 客 觀 一 致 , 以 及 程 序 和 效 率 上 是 否 妥 善 。
助 理 申 訴 專 員 馬 啟 濃 說 , 公 署 今 年 至 今 , 共 接 獲 13 宗 有 關 投 訴 , 發 現 社 署 審 批 每 宗 個 案 時 , 差 不 多 只 依 從 醫 生 對 申 請 人 的 醫 療 評 估 , 但 問 題 是 不 同 醫 生 對 同 一 申 請 人 評 估 可 以 不 一 , 甚 至 出 現 錯 誤 , 影 響 審 批 結 果 。 例 如 有 個 案 曾 被 醫 生 評 為 失 明 , 但 申 請 人 根 本 沒 有 失 明 , 但 社 署 並 沒 有 澄 清 。
馬 啟 濃 認 為 , 根 據 現 行 準 則 , 申 請 人 要 被 評 為 嚴 重 殘 疾 , 才 可 以 獲 批 傷 殘 津 貼 , 但 對 何 謂 嚴 重 殘 疾 卻 沒 有 明 確 指 引 , 標 準 模 糊 。
申 訴 專 員 公 署 以 往 接 到 類 似 投 訴 , 都 會 與 社 署 跟 進 , 但 接 二 連 三 出 現 問 題 , 反 映 需 要 深 入 探 討 改 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