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 考 慮 為 先 ─ 有 線 新 聞     台 應 否 專 訪 台 灣 候 任 副 總 統 呂 秀 蓮 , 首 先 要 基 於 專 業 的 判 斷 , 而 不 是 政 治 考 慮 , 更 不 容 長 官 意 志 決 定 。

 本 港 新 聞 從 業 員 的 考 慮 準 則 , 說 到 底 , 就 是 新 聞 價 值 。 新 聞 價 值 不 僅 僅 是 趨 新 求 異 , 更 不 是 要 聳 人 聽 聞 , 為 刺 激 收 視 而 不 擇 手 段 , 標 奇 立 異 。 更 重 要 的 是 , 新 聞 價 值 建 基 於 報 道 內 容 的 社 會 重 要 性 , 其 優 劣 高 低 取 決 於 內 容 信 息 如 何 有 助 了 解 你 我 攸 關 的 情 勢 , 或 者 引 發 各 方 對 有 關 問 題 的 反 應 、 爭 辯 、 探 討 、 研 究 等 等 。

 

 新 聞 資 訊 價 值 為 先

 當 台 灣 民 進 黨 候 選 人 陳 水 扁 、 呂 秀 蓮 分 別 當 選 正 、 副 總 統 , 本 港 傳 媒 專 訪 他 們 的 興 趣 只 會 比 競 選 期 間 更 高 。 民 進 黨 雖 然 早 已 寫 就 台 獨 黨 綱 , 陳 水 扁 當 選 後 卻 屢 次 擺 出 親 和 態 度 , 以 改 善 兩 岸 關 係 。 他 們 又 絕 不 認 同 「 一 國 兩 制 」 , 卻 明 言 不 會 宣 佈 台 灣 獨 立 。 面 對 貌 似 矛 盾 的 複 雜 形 勢 , 本 港 傳 媒 有 必 要 深 入 跟 進 , 讓 港 人 了 解 陳 、 呂 的 觀 念 和 想 法 , 從 而 洞 悉 他 們 上 台 後 兩 岸 關 係 的 走 勢 。

 同 時 , 總 統 大 選 過 後 , 有 消 息 指 呂 秀 蓮 及 一 些 較 激 進 的 民 進 黨 成 員 極 可 能 主 導 台 灣 外 交 及 兩 岸 政 策 。 呂 的 台 獨 立 場 向 來 鮮 明 , 但 當 選 後 立 場 是 否 有 變 , 值 得 進 一 步 研 判 , 而 傳 媒 的 及 時 專 訪 , 實 有 助 知 悉 台 灣 對 大 陸 的 政 策 動 向 , 因 此 有 線 新 聞 台 專 訪 呂 秀 蓮 , 清 楚 她 的 政 治 理 念 及 其 對 政 治 形 勢 的 判 斷 , 實 有 助 港 人 了 解 台 灣 日 後 的 施 政 取 向 , 特 別 是 兩 岸 關 係 的 走 勢 。 該 專 訪 播 出 以 來 , 北 京 據 此 發 表 多 篇 文 章 , 直 接 批 判 呂 秀 蓮 、 間 接 警 告 陳 水 扁 , 可 見 這 個 專 訪 對 北 京 來 說 , 確 有 不 容 抵 賴 的 資 訊 價 值 。

 

 報 導 、 鼓 吹 混 作 一 團

 不 過 , 本 港 行 之 有 效 的 新 聞 理 念 , 在 北 京 眼 中 , 卻 是 大 逆 不 道 。 中 聯 辦 副 主 任 王 鳳 超 認 同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徐 四 民 的 看 法 之 餘 , 正 面 提 出 本 港 傳 媒 須 服 膺 於 維 護 國 家 統 一 的 最 高 原 則 , 不 得 散 佈 、 鼓 吹 「 台 獨 」 言 論 , 也 不 應 拿 「 台 獨 」 言 論 當 作 一 般 的 新 聞 報 導 。 他 提 醒 新 聞 從 業 員 須 慎 重 選 擇 採 訪 對 象 及 處 理 新 聞 , 以 防 造 成 輿 論 偏 向 。 他 又 指 點 特 區 政 府 自 行 立 法 落 實 《 基 本 法 》 第 二 十 三 條 時 , 應 界 定 客 觀 報 導 和 鼓 吹 的 界 限 。 言 下 之 意 , 有 線 新 聞 台 今 趟 專 訪 呂 秀 蓮 , 實 有 散 佈 、 鼓 吹 「 台 獨 」 言 論 之 嫌 , 港 府 日 後 須 立 法 取 締 。

有 線 新 聞 台 專 訪 呂 秀 蓮,有 助 港 人 了 解 台 灣 日 後 施 政 取 向。

王 鳳 超 大 義 凜 然 , 搬 出 國 家 統 一 和 領 土 完 整 的 原 則 , 但 其 論 據 卻 是 弱 不 禁 風 。 有 線 新 聞 台 的 呂 秀 蓮 專 訪 究 竟 怎 樣 破 壞 國 家 統 一 和 領 土 完 整 ? 新 聞 專 訪 確 曾 報 導 呂 秀 蓮 的 言 論 , 但 從 言 論 傳 播 到 危 及 統 一 , 必 須 仔 細 指 出 由 言 論 轉 化 為 行 動 的 過 程 , 才 能 確 證 言 論 對 行 動 及 其 後 果 的 因 果 關 係 , 否 則 單 憑 言 論 內 容 屬 於 「 台 獨 」 而 斷 定 領 土 完 整 遭 到 破 壞 的 話 , 就 形 同 說 了 等 於 做 了 , 混 淆 言 論 與 行 動 。 把 兩 者 視 作 密 不 可 分 , 甚 至 二 位 一 體 , 就 是 觀 念 的 謬 誤 , 官 方 若 據 此 把 其 認 定 錯 誤 的 言 論 判 為 罪 行 , 就 是 以 言 入 罪 。

 同 樣 , 報 導 與 鼓 吹 台 獨 言 論 不 能 混 為 一 談 , 否 則 的 話 , 傳 媒 即 使 沒 有 法 律 管 束 , 單 純 基 於 道 德 考 慮 , 也 只 能 劃 圈 自 限 , 報 導 自 己 認 同 的 觀 點 , 抹 殺 其 他 看 法 也 就 理 所 當 然 了 , 因 為 傳 媒 鼓 吹 自 己 反 對 的 看 法 , 既 不 真 心 , 也 不 道 德 。

 

 深 入 報 導 促 進 統 一

 當 然 , 王 鳳 超 也 許 認 為 必 須 禁 止 報 導 的 言 論 , 僅 屬 少 數 , 只 限 於 如 「 台 獨 」 般 離 經 叛 道 的 想 法 。 問 題 是 , 報 導 這 些 想 法 不 僅 不 會 造 成 動 亂 , 危 害 統 一 , 更 利 於 兩 岸 互 相 了 解 , 促 進 統 一 。

中 聯 辦 副 主 任 王 鳳 超 為 報 導 台 獨 言 論 設 限。

兩 岸 經 歷 數 十 年 來 的 敵 意 對 抗 , 加 上 政 治 制 度 、 經 濟 水 平 、 文 化 背 景 等 等 差 異 巨 大 , 實 難 望 即 時 統 一 起 來 , 這 是 歷 史 現 實 使 然 。 因 此 , 兩 岸 統 一 宜 從 長 計 議 , 從 耐 性 溝 通 、 認 識 、 對 話 開 始 , 由 敵 對 轉 向 和 平 共 存 的 關 係 , 逐 步 建 立 互 信 基 礎 和 良 性 互 動 , 兩 岸 才 有 望 和 平 統 一 。 本 港 傳 媒 若 以 國 家 統 一 為 己 任 , 應 更 多 更 深 入 報 導 台 灣 實 況 , 包 括 其 領 導 人 的 管 治 理 念 和 政 策 思 維 , 讓 大 陸 更 掌 握 台 灣 的 局 勢 發 展 , 制 訂 實 際 可 行 的 統 一 方 案 。

 反 觀 目 下 大 陸 文 攻 武 嚇 的 做 法 , 不 管 是 否 意 識 到 , 也 不 管 其 主 觀 意 圖 如 何 , 其 客 觀 後 果 是 令 台 灣 人 更 害 怕 馬 上 統 一 。 若 再 加 上 本 港 傳 媒 抵 制 台 灣 人 的 言 論 , 一 概 不 予 報 導 , 大 陸 既 失 去 了 解 台 灣 的 一 條 渠 道 , 台 灣 人 也 難 免 大 惑 不 解 , 對 統 一 失 去 信 心 , 因 為 連 他 們 的 想 法 也 不 能 讓 港 人 知 道 , 「 一 國 兩 制 」 對 台 灣 的 吸 引 力 只 會 進 一 步 削 弱 。

 

 言 論 自 由 有 助 探 索 統 一 前 路

 展 望 未 來 , 兩 岸 統 一 要 打 破 僵 局 , 北 京 首 先 要 檢 討 「 一 國 兩 制 」 是 否 依 然 適 用 。 北 京 二 十 年 前 提 出 以 「 一 國 兩 制 」 統 一 台 灣 , 是 基 於 尊 重 歷 史 現 狀 , 採 取 和 平 方 式 達 成 統 一 。

 到 今 日 , 台 灣 是 否 接 納 「 一 國 兩 制 」 , 卻 成 為 是 戰 是 和 的 準 則 。 「 一 國 兩 制 」 由 起 初 作 為 謀 求 兩 岸 和 平 統 一 的 手 段 變 成 決 定 是 否 放 棄 和 平 的 關 鍵 。 其 實 兩 岸 關 係 變 數 不 少 , 不 限 於 「 一 國 兩 制 」 統 一 台 灣 和 台 灣 獨 立 兩 個 選 擇 , 傳 媒 為 統 一 謀 出 路 的 話 , 該 繼 續 開 放 言 論 , 深 入 探 討 各 方 的 統 一 模 式 , 北 京 若 對 「 一 國 兩 制 」 堅 定 不 移 , 更 可 趁 機 以 理 服 人 , 不 怕 論 爭 , 令 對 手 心 服 口 服 。

 遺 憾 的 是 , 大 陸 不 僅 沒 有 廣 開 言 路 , 反 而 鼓 勵 港 府 收 窄 言 論 空 間 , 以 言 入 罪 , 主 張 把 鼓 吹 台 獨 言 論 甚 至 有 關 新 聞 報 導 一 概 定 罪 。 以 言 入 罪 , 顯 然 違 反 《 國 際 公 民 及 政 治 權 利 公 約 》 對 言 論 自 由 的 基 本 規 範 , 因 此 抵 觸 了 《 基 本 法 》 第 三 十 九 條 。 此 舉 也 同 時 侵 犯 《 中 國 憲 法 》 第 三 十 五 條 賦 予 公 民 享 有 言 論 自 由 的 權 利 , 結 果 令 公 民 無 法 實 踐 《 憲 法 》 第 四 十 一 條 的 規 定 , 向 國 家 機 關 及 其 工 作 人 員 提 出 批 評 和 建 議 , 也 限 制 了 人 民 發 揮 集 體 智 慧 、 尋 求 和 平 統 一 辦 法 的 機 會 和 權 利 。

 

■ 杜 耀 明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新 聞 學 系
助 理 教 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