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報 導 台 灣 大 選
|
![]() |
| 台 灣 選 舉 成 傳 媒 報 導 焦 點 。 |
篇 幅 雖 多 , 但 輿 論 對 本 地 傳 媒 處 理 這 次 選 舉 的 表 現 , 都 是 譭 多 於 譽 。 有 論 者 批 評 傳 媒 歷 史 感 不 足 , 對 民 進 黨 認 識 膚 淺 , 甚 至 有 記 者 誤 將 台 灣 國 歌 變 成 三 民 主 義 歌 ; 而 報 導 方 面 , 又 捨 理 性 分 析 , 側 重 戲 劇 性 方 面 , 以 致 缺 乏 認 知 架 構 了 解 台 灣 問 題 。
又 有 批 評 指 部 份 報 章 傾 向 支 持 官 方 觀 點 , 在 兩 岸 關 係 緊 張 時 期 頻 頻 散 播 軍 方 備 戰 消 息 , 有 向 台 灣 施 壓 之 嫌 。
這 次 選 舉 報 導 , 充 份 反 映 本 地 傳 媒 回 歸 後 處 理 台 灣 問 題 的 尷 尬 地 位 。 本 來 香 港 可 以 充 份 發 揮 溝 通 兩 岸 角 色 , 但 明 顯 部 份 媒 體 恐 懼 煽 動 、 顛 覆 法 例 , 不 敢 大 肆 分 析 台 獨 觀 點 , 而 不 自 覺 靠 攏 官 方 立 場 , 加 上 主 觀 願 望 不 願 兩 地 關 係 惡 化 , 難 免 在 報 導 時 有 所 偏 頗 , 未 能 充 份 反 映 台 灣 民 眾 意 願 。 至 於 政 治 新 聞 欠 缺 理 性 分 析 而 傾 向 戲 劇 化 處 理 , 這 已 不 單 是 個 別 事 件 , 連 本 地 政 治 新 聞 亦 如 是 , 更 何 況 台 灣 呢 ?
三 月 初 , 盈 動 宣 佈 成 功 擊
敗 對 手 新 加 坡 電 訊 , 獲 大 東 首 肯 出 售 香 港 電 訊 ; 三 月 底 , 香 港 電 訊 董 事 局 一 致 通
過 接 受 盈 動 的 收 購 合 併 建 議 , 令 合 併 計 劃 進 一 步 落 實 。 盈 動 吞 併 香 港 電 訊 的 象 徵
意 義 , 三 月 初 已 在 媒 介 廣 泛 討 論 , 套 用 媒 介 的 流 行 術 語 , 二 者 代 表 新 舊 經 濟 的 二
種 典 型 。 而 傳 媒 一 致 唱 好 新 經 濟 , 從 S u n d a y . c o m 及 新 鴻 基 新 意 網 招 股
的 反 應 上 可 見 一 斑 。 網 絡 科 技 熱 潮 方 興 未 艾 ,
不 少 名 嘴 、 藝 人 亦 紛 紛 成 為 網 中 人 , 新 網 站 絡 繹 不 絕 , 因 �� 知 名 人 士 的 明 星 效 應
, 網 絡 熱 潮 更 添 熱 鬧 。 傳 統 媒 介 一 直 擔 心 網 絡 科 技 會 取 代 前 者 優 勢 , 但 似 乎 新 興
網 絡 目 前 仍 要 借 助 傳 統 媒 介 作 宣 傳 工 具 , 彼 此 相 互 依 賴 , 新 經 濟 仍 未 能 完 全 取 代
舊 經 濟 。 當 傳 媒 追 捧 網 絡 科 技 的 同
時 , 亦 有 責 任 向 市 民 解 釋 新 科 技 的 危 與 機 , 畢 竟 網 上 貿 易 仍 有 待 開 發 , 外 國 亦 有
不 少 網 股 被 淘 汰 , 在 此 鬧 烘 烘 熱 潮 下 , 本 地 傳 媒 有 責 任 加 強 公 眾 對 新 經 濟 運 作 模
式 的 理 解 。 有 關 傳 媒 道 德 操 守 問 題 ,
行 政 長 官 曾 多 次 呼 籲 媒 介 自 律 , 可 是 本 地 傳 媒 似 乎 仍 依 然 固 我 , 特 別 在 道 德 層 面
未 見 改 善 。 有 見 及 此 , 政 府 正 研 究 修 例 嚴 格 管 制 買 賣 色 情 刊 物 , 以 杜 絕 這 些 刊 物
對 青 少 年 的 影 響 。 這 份 諮 詢 文 件 尚 未 在 行 政
會 議 正 式 討 論 , 不 少 報 紙 已 大 做 文 章 , 更 有 製 造 民 意 攻 勢 ,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過 半 數
市 民 支 持 政 府 規 定 將 色 情 副 刊 封 膠 袋 , 分 拆 出 售 予 成 年 人 。 諮 詢 文 件 還 建 議 設 立 一 個 獨 立 的 行 政 組 織 , 以 嚴 格 執 行 色 情 物
品 內 容 是 否 違 規 , 而 現 時 負 責 制 訂 淫 褻 及 不 雅 標 準 的 審 裁 處 , 屆 時 不 過 成 為 被 罰
機 構 上 訴 的 機 制 。 而 屢 次 違 規 的 報 刊 , 可 能 被 敕 令 加 上 標 籤 , 以 諮 識 別 。 這 份 諮 詢 文 件 尚 有 不 少 建 議 , 會 否 落 實 , 端 視 乎 公 眾 意 願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有 關 建 議 涉 及 部 份 報 刊 利 益 、 報 刊 如 何 報 導 、 能 否 引 起 公 眾 關 注 等 ,
可 能 會 直 接 影 響 諮 詢 工 作 的 成 效 ; 此 外 , 以 膠 袋 分 拆 報 刊 版 面 亦 造 成 環 保 問 題 ;
更 重 要 的 問 題 是 , 政 府 以 此 手 段 打 擊 色 情 媒 介 荼 毒 青 少 年 , 但 互 聯 網 的 色 情 網 的
色 情 資 訊 影 響 更 無 遠 弗 屆 , 到 時 政 府 又 如 何 監 管 呢 ? 電 訊 通 過 盈 動 合 併
網 絡 熱 潮 方 興 未 艾

網 絡 熱 潮 明 星 效 應 , 藝 人 紛 紛 成 網 中 人 。
打 擊 色 情 刊 物
諮 詢 文 件 出 爐

政 府 銳 意 嚴 格 規 管 色 情 刊 物 。
街 頭 拍 攝 侵 私 隱
《 東 周 刊 》 上 訴 得 直
![]() |
| 法 庭 判 決 拍 攝 路 人 照 片 未 算 觸 犯 法 例 。 |
傳 媒 牽 涉 訴 訟 的 新 聞 仍 陸 續 有 來 , 《 蘋 果 日 報 》 買 新 聞 案 尚 未 有 進 展 , 壹 傳 媒 又 再 惹 官 非 , 這 次 是 因 為 報 導 「 希 望 工 程 」 善 款 不 翼 而 飛 而 令 有 關 籌 款 機 構 信 譽 受 到 打 擊 , 故 興 訟 向 《 壹 周 刊 》 索 償 千 萬 , 結 局 如 何 , 尚 待 分 曉 。
與 此 同 時 , 《 東 周 刊 》 在 街 頭 拍 攝 匿 名 女 子 儀 容 , 被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裁 定 侵 犯 個 人 私 隱 後 , 《 東 周 刊 》 向 法 院 上 訴 , 高 院 去 年 裁 定 《 東 周 刊 》 敗 訴 , 《 東 周 刊 》 不 服 判 決 再 上 訴 , 高 等 法 院 終 於 以 二 比 一 裁 定 《 東 周 刊 》 上 訴 得 直 , 刊 路 人 照 片 不 屬 於 搜 集 個 人 資 料 行 為 , 並 無 侵 犯 個 人 私 隱 。
這 次 判 決 對 新 聞 界 的 意 義 , 是 有 助 澄 清 法 律 中 的 灰 色 地 帶 , 法 官 將 個 人 私 隱 與 資 料 私 隱 分 別 出 來 , 以 保 障 合 法 的 新 聞 採 訪 活 動 , 拍 攝 路 人 照 片 不 屬 於 搜 集 個 人 資 料 , 故 未 算 觸 犯 法 例 。
雖 然 如 此 , 上 訴 庭 仍 批 評 有 關 刊 物 肆 意 嘲 弄 無 辜 途 人 的 手 法 不 當 , 而 《 東 周 刊 》 更 辯 稱 事 主 若 不 滿 可 控 告 出 版 人 誹 謗 。 法 律 精 神 雖 然 如 此 , 但 若 非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協 助 , 小 市 民 又 如 何 有 財 力 興 訟 , 挑 戰 財 雄 勢 大 的 傳 媒 ? 所 以 此 次 判 決 對 新 聞 界 或 許 是 喜 訊 , 但 對 被 取 笑 的 路 人 來 說 , 祇 能 慨 嘆 暫 時 仍 未 有 合 適 的 法 例 , 保 障 個 人 私 隱 不 被 侵 犯 。
■ 梁 麗 娟
傳 媒 評 論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