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國小說家Joanna Trollope寫了一部引人入勝的小說Marrying the Mistress,故事裡談到一位年長的法官,結婚四十年後,已有孫兒,卻豈料有外遇,對方是比自己年輕一半的女律師。他們已相愛七年,不為世人所知,最後法官決定和老妻離婚,並和律師結婚,弄得雞犬不寧。書中深刻地描述了家中大小成員不同的反應,對人性的刻劃頗為深刻。
我記得我幾歲大時,老師已說Cleanliness is next to Godliness. 意思是保持清潔的重要性僅次於保持對上帝的虔敬。這兩個字又長,意思又不易明白,但因為老師常常重複,故我七歲時這句話已瑯瑯上口。所以我總認為如能自小便學習英文,就較容易入手。又例如自小我媽媽就教我要considerate,即是要顧及別人,不要自私自利。這個字對七八歲的小朋友來說頗長,但唸多了也不外如是。其他更簡單的字就更可以多學,如Good morning./Excuse me.等用語,可以讓小朋友自小便習慣使用。